當我做出決定時,該如何知道我的選擇是否符合上帝的旨意?

在思考上帝的旨意時,我們有必要區分「上帝已揭示的旨意」與「上帝隱藏的旨意」。上帝已揭示的旨意,就是上帝在聖經中向我們顯明的一切。祂在祂的話語中,清楚地揭示了祂在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救贖計劃。祂賜下律法,是為了讓我們看見自己的罪,並認識到我們需要一位救主;祂賜下福音,宣告我們在基督裏已蒙赦罪。律法揭示了祂對我們作為上帝兒女該如何生活的旨意,而福音則提供了遵行這旨意的動力。藉着聖靈的大能,我們的信心不斷成長,拒絕罪惡,並樂意地按照上帝所揭示的旨意而活。 

上帝的隱藏旨意,包含祂選擇不在聖經中向我們揭示的那些目的與計劃。當我們思考這個問題時,首先要記住的是:上帝並沒有呼召基督徒不斷揣測祂隱藏的旨意究竟是甚麼。相反地,祂呼召我們要按照祂已揭示的旨意——也就是祂在聖經中所揭示的一切——來生活。因此,當我們做出決定時,問題不在於「我能否發現上帝為我預備的隱秘計劃」,而在於「我該如何憑着信心,在上帝所揭示的引導下做出這個決定」。 

如果某項決定涉及犯罪——即做上帝所禁止的事,或未遵行祂的命令——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,這樣的選擇是違背上帝旨意的,因為上帝的話語已向我們揭示了這一點。若聖經既未吩咐也未禁止某個特定選擇,我們便可自由地在兩種選項之間做出抉擇。這並不意味着所有可選的方案都同樣明智或充滿愛心。相反地,我們應當根據上帝的話語、祂所賦予我們的責任,以及鄰舍的益處,來評估這些選項。 

我們每天都要做出許多決定。午餐該吃甚麼?工作中該專注於甚麼?該如何安排閒暇時間?該如何安排責任的優先順序?我們也經常必須做出更重大的決定。我該繼續留在現職,還是另謀高就?我該留在這座城市,還是搬到別處?我該和這個人結婚,還是等待其他人?諸如此類。當我們為這些問題苦惱時,會發現上帝並沒有為我們指定一條必須遵循的道路。 

在這些情況下,上帝賦予我們自由,讓我們憑祂所賜的智慧行事。我們祈求智慧、信心,以及上帝的引導與祝福。然而,我們不會期待祂透過感受、徵兆或私人啟示來揭示祂隱藏的旨意。我們會徵詢成熟的基督徒及其他具備相關知識之人的建議,以幫助我們妥善判斷情況。我們會根據自身處境、呼召、責任、能力,以及周遭他人的需要,來權衡眼前的選項。最後,我們憑著信心做出決定。既然神在這些領域中並未揭示唯一的正確選擇,我們便能無所畏懼地行動。當我們做出選擇時,正是以基督徒的身分活出生命,信靠上帝的看顧。 

重要的是,當上帝尚未顯明祂的旨意時,我們也不應單憑結果來評判自己的決定。如果我在做出選擇後遭遇了困難,這並不自動解說為我偏離了上帝的旨意。苦難、艱辛與失望,都是活在這罪惡世界中的一部分。即使我們看不見,上帝仍會藉着這些艱難,為祂子民的益處和教會的福祉而行事。同樣地,當我們決定採取某種行動後所獲得的成功或其他祝福,也並不表示這個選擇就是上帝的旨意,或是唯一正確的選擇。 

簡而言之,在上帝已明確說明的,我們便據此行事;在上帝尚未說明之處,我們則按自由與信心中行事。基督徒無需因恐懼而動彈不得——不必擔心自己對上帝未曾揭示之事的決定,會使自己置身於上帝的看顧之外。我們也當謹慎,不要將每一個決定都描述得彷彿那是上帝已揭示的旨意。相反地,在上帝未曾揭示祂旨意之處,我們有自由作出選擇,這些選擇由祂的話語引導,倚靠祂的祝福,並信靠祂始終是我們恩典的父。

那麼,我們該如何知道自己的選擇是否合符上帝的旨意呢?我們要從聖經開始。在上帝已揭示旨意腐處,我們當竭力遵行祂的命令,遠離祂所禁止的事,為自己的過犯認罪,並安息在基督的赦免之中;在上帝賦予我們自由抉擇的領域,我們要思考自己的選擇如何能出於愛心來服事上帝與鄰舍。接着,我們要憑着信心作出決定,而非等待上帝隱藏的計劃變得確切無疑。我們可以將我們的決定及其結果都交託給恩典豐盛的天父,確信在基督裏,我們始終蒙受祂的赦免與看顧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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