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兄們,不要互相毀謗。人毀謗弟兄,或評斷弟兄,就是毀謗律法,評斷律法。你若評斷律法,就不是在遵行律法,而是當了審判官。設立律法的,審判的,只有一位,就是能拯救人也能毀滅人的那一位。你是誰,竟然評斷鄰舍? 雅各書4:11-12
耶穌的表達是如此清晰。他說: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就不被論斷;你們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;你們要饒恕人,就必蒙饒恕」(路 6:37)。這些指引無疑是我們救主講道和教導的常見內容。為甚麼呢?因為人是如此本能和有罪地迅速對別人作出判斷。我們很容易看到別人的罪……直到我們站在鏡子前。我們傾向於忽視自己的屬靈瑕疵,這是因著我們過於關注別人的過錯。
更甚的是,當我們發現鄰舍的罪時,我們接下來最有可能怎樣做?把這件事告訴別人。即使我們所說關於別人的事是百分百真實,上帝卻稱這種行徑為毀謗,並且透過聖徒雅各的寫作禁止這樣做:「弟兄們,不要互相毀謗」。
評斷別人實在是一種諷刺,因為當你樂此不疲地指出別人的罪時,你自己也正在犯罪。雅各解釋道:「人毀謗弟兄,或評斷弟兄,就是毀謗律法,評斷律法。你若評斷律法,就不是在遵行律法,而是當了審判官」。當你站在審判鄰舍的的位置時,你是在暗示自己比上帝更適合作為鄰舍的審判者。你試圖將上帝推下祂的審判寶座,取而代之。這是傲慢、有罪且致死的驕傲的典型症狀。
但正如雅各提醒我們:「設立律法的,審判的,只有一位,就是能拯救人也能毀滅人的那一位。」因此,就讓我們將審判的權責交給耶穌。畢竟,「你是誰,竟然評斷鄰舍?」耶穌掌控著對所有人的審判,他的審判是完美的。
禱告:
親愛的耶穌,拯救我脫離傲慢和無愛心地評斷別人的罪。阿們。
